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发布时间:2023-10-08 作者:教学部 浏览量: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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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本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接受年度教育,每年不低于25学分,其中国家级5学分,省级5学分,市级5学分,本院10 学分,各类必修项目按照省卫健委及市卫健委规定办理。阶段性教育应达到省、市、人事、卫生行政部门的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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