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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禁忌症

发布时间:2011-03-31 浏览量: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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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接种疫苗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这对任何正常机体来说都是非常有益的,但是,由于某些机体的反应性不正常或处于某种病理生理状态,接种疫苗后,可能对机体带来某些损害,甚至引起严重的异常反应。为避免这类不良反应的发生,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比较具体地规定了某种疾患或处在某种特殊生理状态的人不能接种,这就是疫苗接种的禁忌症。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可分为一般(相对)禁忌症和特殊(绝对)禁忌症2类。

预防接种的一般禁忌症是指适用于各种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包括某些生理状态和病理状态2种不同的情况。

生理状态:

①妇女妊娠期:妊娠期的妇女不能接种活疫苗,如甲肝减毒活疫苗,麻疹、风疹,水痘,腮腺炎等疫苗。

②某种传染病流行时或流行季节:如百日咳疫苗的接种可诱发乙型脑炎,故乙脑流行季节不宜进行百日咳疫苗的接种。另外许多疫苗在妇女的月经期也不宜接种,如伤寒疫苗。

③最近曾进行被动免疫者:最近4周曾注射过丙种球蛋白、免疫球蛋白或其被动免疫制剂者,为防止被动抗体的干扰,应推迟活疫苗的接种。近期用甾体类激素,细胞毒性药物,特异性免疫抑制剂等,应推迟疫苗接种。

④有既往病史者:患过某种传染病,可获得较长期的病后免疫,在近期内可不予接种相应的疫苗。

病理状态:

①发热:除一般的呼吸道感染外,发热很可能是某些传染病的先兆。接种疫苗后可以加剧发热性疾病,且有可能错把发热性疾病的临床表现当作疫苗反应而妨碍了以后的接种。因此,正在发热,特别是高热的人,应暂缓接种疫苗。

②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前驱期、发病期及恢复期(一般指病后1个月内):除可以进行应急接种的疫苗外,其他传染病在潜伏期、前驱期接种疫苗,可能诱发、加重原有病情,在发病期接种亦可能会加重病情。在传染病流行时,密切接触传染病人者,也不宜马上接种疫苗。

③过敏性体质:有过敏性体质的人接种疫苗,常可能引起过敏性反应。对有过敏性皮质、支气管哮喘、荨麻疹、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食物过敏史者,在接种疫苗前应详细了解过敏原,属于含有该过敏原的疫苗不应予以接种,不含该过敏原的疫苗可予接种。

④重症慢性患:如活动性肺结核、心脏代偿功能不全、急慢性肝脏、肾脏病变、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血液系统疾患、活动性风湿病、严重化脓性皮肤病等病人,在接种局部有严重皮炎、牛皮癣、湿疹的病人,接种疫苗后可能加重原有病情或使反应加重,应暂缓接种;对于患有上述疾病,目前病情已长期稳定,甚至成为“既往史”的人,可以接种反应较小的疫苗,如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

⑤神经系统疾病和精神病:对脑或神经发育不正常或患有癫痫、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等疾患或有既往史者,接种疫苗时应慎重态度,尤其是接种乙脑疫苗、百日破联合疫苗和流脑多糖疫苗时,更应慎重。

⑥严重营养不良:尤其是1岁以下的婴儿严重营养不良,严重先天畸形,严重佝偻病,消化功能紊乱及障碍者。

特殊禁忌症是指对某种疫苗所特有的禁忌,并不是对所有的疫苗都不能接种。不同疫苗的特殊禁忌也有不同,如怀孕初期不能接种风疹疫苗、水痘疫苗、腮腺炎疫苗等;有神经系统疾病史(包括脑炎、抽风、癫痫、脊髓灰质炎等疾病和症状)的人,或在流行性脑炎和脊髓灰质炎流行期间,不宜接种百日破联合疫苗;近1周内腹泻4次以上者,不宜服用脊灰活疫苗;患有湿疹等严重皮肤病的人,不宜接种卡介苗;有免疫功能低下或缺陷的人,如吞噬细胞功能缺陷病,抗体缺陷病,补充缺陷病,联合免疫缺陷病等不能接种活疫苗。

正确掌握禁忌症,是减少预防接种的不良反应和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预防接种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对如何正确掌握禁忌症存在着一定的难度。要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必须要求达到较高的接种率。如果禁忌症掌握过严,势必影响到接种率,会使许多儿童得不到免疫保护,从而增加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病和死亡危险;反之,如果禁忌症过于放宽,又将不必要地增加疫苗接种反应,甚至出现异常反应。因此,对待禁忌症问题,必须根据疫苗性质,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受到疾病威胁的严重程度等各方面的因素综合分析,严肃认真,区别情况,权衡利弊,具体对待,既不能过严,也不能过松。

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不要单纯追求接种率,不要对不应该接种或需要暂缓接种的人进行接种。这样,势必要增加接种反应,甚至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不要怕出现或出现了接种反应,而任意扩大禁忌症范围。特别对于有营养不良和体弱儿童,接种的反应与患病的危险相比,后者对他们的威胁更大,权衡轻重,更需要对他们进行免疫保护,不能让他们失去任何一次接种机会。

凡有禁忌症者,原则上一般不予接种,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如在某种传染病流行期间,被传染的可能性较大,则应斟酌情况予以接种,但是要特别小心谨慎,防止意外。在一般情况下,违反特殊禁忌症比违反一般禁忌症的危险更大,因此,对于一般禁忌症可以适当放宽,而对特殊禁忌症则应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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